根据黄冈市安监局“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黄冈市安监局定于2018年3月5日开展第四季度“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双随机检查任务单
|
检查单编号:
|
HB_2018-02-13_1177_189789_1073
|
任务单名称:
|
黄冈市安监局2018年1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
|
带队领导:
|
曹玉海 胡剑峰
|
检查起始日期:
|
2018年03月05日
|
检查截止日期:
|
2018年03月16日
|
执法人员
|
|
曹玉海
|
42J0002
|
副局长
|
|
李俊
|
42j0020
|
科长
|
|
漆虹
|
42J0028
|
科长
|
|
胡剑峰
|
42J0021
|
副局长
|
|
蔡惠玲
|
42J0037
|
科员
|
|
殷实
|
42J0036
|
科员
|
专家
|
化工
|
注安师
|
杨兵
|
15978421014
|
化工
|
工程师
|
吴鸣
|
18971701488
|
企业
|
1
|
黄冈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冈化工园加气站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
加气站
|
汪俊
|
13477661123
|
2
|
湖北春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雷凯明
|
8699956
|
3
|
武汉田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开发区
|
化学品原料和制品(包括医药和农药)制造业
|
王咏生
|
17720557577
|
4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石油分公司金源油库
|
湖北省-黄冈市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屈伟
|
13092721888
|
5
|
团风县环洁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陈华阶
|
13636036188
|
6
|
团风燎燃气体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刘学军
|
13307258089
|
|
|
|
|
|
|
|
|
|
|
|
|
一、检查内容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对因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二、有关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安监局网站和“两化”系统平台进行公告。
28365-365备用网站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