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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9.18”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黄)安监罚〔2017〕4号 被处罚单位:武汉五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大道南1栋 邮编:43004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昆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027-83224526 违法事实及证据:经查,你公司 在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9.18”较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中,武汉五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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