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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7-3-13   字体: | |
3月10日,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市安办专职副主任王正东带队到红安进行地下矿山复产复工验收。

在红安县黄龙岗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晶山矿,检查组严格对照《黄冈市安监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复工(产)检查十条规定》进行了逐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复工前未进行员工培训,未为员工购买安全生产保险、自备电源未安装落位、部分巷道需进行降底、疏导水沟、斜井踏步需维修、钢丝绳托滚需进行维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企业迅速整改,整改复查合格后,才能复工复产。

检查组还对红安县露天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每到一处,王正东均叮嘱企业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开采。方案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确实需要变更设计的,要履行变更手续。二是要落实全员责任制,要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健全完善相关基础工作,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三是要把“两化系统”这一利器利用好,真正做到“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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