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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2017〕1号
关于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2016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5起,同比下降4.47%;死亡137人,同比下降10.23%;受伤119人,直接经济损失187.7万元。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7起,同比下降12.5%;死亡9人,同比下降10%。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198起,同比下降3.31%;死亡128人,同比下降10.55%。 二、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市、区)》和《2016年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规定,并经市考核办同意, 2016年11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专班对12个县市区、29个市直单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按照责任书规定,考核在95分及以上的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至95分(含85分)的单位为先进,得分在75分至85分(含75分)的单位为合格,得分在7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其中: 优秀单位:武穴市、黄梅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麻城市、红安县、罗田县、高新区、黄州区、龙感湖、浠水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产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支队、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电信公司、市烟草局、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铁塔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石油黄冈分公司。 合格单位:市联通公司、中石化黄冈分公司。 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决定》(黄发[2007]5号)和《黄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工作的补充通知》(黄安[2011]13号)文件规定,2016年对浠水“9.18”较大建筑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分别是: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票否决”起止时间及结果运用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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