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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6-6-22   字体: | |

关于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黄安监管〔2016〕4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抽查企业47家,查出隐患135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迅速。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分行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达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印发专门通知,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检查,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汛期易发生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各县市区局加强了对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红安局对地下矿山的通风、排水、防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黄梅局针对辖区6座停产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了“三个确保”(确保溢洪通道畅通,确保库外截洪沟通畅,确保恶劣天气有人巡查、有人值守);罗田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全县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大检查,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处;英山局对全县23家加油站和1个氧气充装站进行了检查,并将隐患情况在英山电视台“安全360”栏目进行了通报曝光;蕲春、龙感湖局联合气象部门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防雷检查;团风局联合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所有乡镇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检查和整顿;浠水局联合县住建局、中石化等单位聘请省、市有关专家对危化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等企业进行了全面“会诊”;黄州区局对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隐患592条,已完成整改585条;高新区局对辖区防汛重点单位江润造船有限公司、东源电力制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及学生街进行了重点检查。

    (三)未雨绸缪,应急能力提高。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建立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蕲春局与县应急办联合组织了汛期应急演练。罗田和英山局通过电话、短信、安全生产QQ群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各乡镇、各部门及有关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标准低,安全管理粗放,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具体见附件)。二是部分企业对汛期严峻的安全形势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领导。目前正值主汛期,各类极端天气频发,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局要督促企业切实提高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汛期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汛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黄安监管[2016]号)要求,进一步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涉尘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局于6月30日前将本次督查组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市局监管一科。在下一轮夏季安全生产督查中,我局同步组织隐患整改复查。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县市区局要建立完善汛期汛情、灾情预测预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对措施,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联系人:孙新平    联系电话:8664766

    邮  箱:hg299@126.com

    附  件: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隐患清单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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