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市安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也设在市安监局,具体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等五个方面安全监督工作和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负责全市2万多家工贸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34家、192家非煤矿山企业、1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6000多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1100多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其中4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承担中央企业在黄冈的分公司、子公司和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健康等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和编制情况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职业安全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监察室等7个科室,局机关核定编制22人(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在岗19人,退休6人。辖属一个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执法队员10人。局机关领导班子由郑涤尘、王习知、胡剑峰、王国防、严宜红、曹玉海、王正东七人组成,郑涤尘同志任局长、党组书记,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75号)要求,市安监局财务人员紧紧围绕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完成了2016年市安监局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现说明如下:
三、单位预算基本情况
市安监局是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含执法支队),局机关财务是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报表类型属单户报表,为连续性上报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地市级,局所属执法支队于2012年4月单独开户,属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但由于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同局机关打包在一起,经请示同意,统一放在局机关一个账户内反映,所以2016年度安监局编报的部门预算中均含执法支队数据。
四、公务车辆情况(4辆) (公车改革前)
1、凯美瑞小车1辆,
2、本田CRV越野车1辆,
3、起亚狮跑越野车1辆。
4、雪佛兰小车1辆
五、收支总预算情况
1、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693815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供给。
2、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693815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815元,项目支出2440000元(含局机关人均公用经费和所属执法支队公用经费)。
六、收入编报说明
(一)正常经费拨款2253815元
1、人员经费开支1944715元,全部为财政直达35人的人员经费。其中:工资支出521556元,津补贴支出617562元,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支出32057元,事业单位基础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为302016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8335元,独生子女费120元,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共计为21779,退休人员支出321290元(含遗收补助费5820元和电话费3672元)。
2、公用经费为143433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三费合计82833元,电话通讯费59640元、妇女卫生费960元。
3、住房公积金支出165667元。
(二)项目经费2440000元
1、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项经费189万元(含人均工作经费1万元和执法支队人均工作经费、专项全部打包在内)。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行政执法、“两化”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理、会议、车辆运行、差旅、邮电、培训、聘请专家等多个项目的开支。
2、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项经费41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事故举报奖励基金、国务院、省政府检查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检经费,市政府召开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办工作用办公、邮电、交通、差旅等费用开支。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费用开支。
七、支出编报说明
一是人员支出1623305元,均为财政直达个人部分。支出依据是根据2015年12月机关人员工资计算的。其中:基本工资为521556元,津贴补贴部分为617562元,一个月的奖金32057元、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302016元、医疗保险费128335元、养老保险12115元和生育保险9664元的合计数全部到达个人帐户。
二是局机关公用支出143433元,一是为全部为按照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三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82833元支出,二是电话通讯费59640元,三是在职女同志卫生费960元。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077元。其中一是包括6人退休费支出 321290元(含遗收补助费5820元和电话费3672元),二是按工资总额的12%比例计提的住房公积金165667元,三是独生子女费120元。
八、项目编报说明
安全生产项目资金安排总额为244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89万元(局机关和执法支队公用和专项),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经费41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4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的编报依据:鄂政发[2004]53号、[2010]58、69号、【2011】81号、鄂安[2010]25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1号、【2008】33号、【2012】2号、鄂政发【3013】34号等文件精神申报。
鄂政发[2004]53号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应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经费和手段,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必需的经费应足额列入财政预算。”鄂政发【2010】58号第九条“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隐患治理奖励”、鄂政发【2010】69号第十二条二款“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与上年度相比,每增加10%加1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业务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公益安全设施经费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鄂安[2010]25号目标考核细则规定,除人员工资等支出外,另人均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2005]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从2005年起,要按省政府考核标准增加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根据鄂安[2010]25号目标考核细则规定,我局专项工作经费应按人平5万元计算。鄂政发【2011】81号明文规定,切实落实安监人员合理待遇和构建完善保障体系。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和落实执法待遇,以用于安全生产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联合执法和执法人员待遇落实。
附:项目资金使用明细
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专项经费15万元
2、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许可专项15万元
3、安监人员执法服装购置费29万元
4、招待费13.8万元
5、会议费16万元
6、培训费5万元
7、差旅费 25万元
8、邮电费5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
10、“两化”体系平台建设费15万元
11、聘请专家费15万元
12、办公设备购置费10.2万元
13、公务出国经费5万元
㈡、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经费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安办会议费13万元;
2、应急救援演练经费3万元
3、安全生产迎检经费4万元
4、安全生产奖励资金13万元
5、办公、差旅、交通、邮电等8万元
㈢、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九、“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市安监局机关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公车运行等费用,其中办公用品和耗材6万元,公车耗油、维修保养和保险等开支10万元。“三公经费”共计安排预算38.8万元,与2015年财政核定数一致。其中:未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只列支4辆公务执法用车的运行费用20万元,比同期下降9%;出国费用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13.8万元,比同期下降7%,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是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工作量大,加之监管任务重,公务用车全年都是超负荷运转,所以费用开支较大,但仍然较之去年减少,主要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致;二是由于安全监管基础薄弱,为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由省局统一组织到发达国家进行安全监管技术和劳动保护交流,所以在2016年安排出国费用;三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因而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特此说明。
附件:1.2016年安监局及执法支队预算基层表
2.2016年安监局及执法支队预算批复收支总表
3.2016年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