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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6-1-24   字体: | |

关于省督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

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黄安办〔2016〕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1月21至23日,省安办第二督查组对我市红安县、麻城市、黄州区、高新区4个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省督查组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导亲力亲为,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能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了一批隐患和问题的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督查组共抽查了4个县(市、区)10家企业(含1家化工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3个客运站、1家福利院、1个施工工地、1家商场),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共38项。

    (一)红安县(4家企业,15项隐患)

    1、黄龙岗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许晶山矿

    红安县安监局于2015年8月28日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13项安全隐患,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于10月28日以前整改完毕,11月6日对其进行复查时,有7项没有整改到位,再次下达文书要求于12月6日前整改完毕。省第二督查组现场督查时7项隐患仍然存在,当即要求当地安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这7项隐患是:

(1)安全出口梯子设置不规范;

(2)通讯系统为单回路;

(3)水仓容积不足,淤泥未清理;

(4)“一坡三挡”装置不规范;

(5)木质材料的漏斗未整改完毕;

(6)通风天井未贯通;

(7)安全标志标识数量不足。

2、红安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储存仓库

(1)消防泵出水口径不符合规范要求,启动时间过长;

(2)鞭炮堆码超高;

(3)成品流向登记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督查组责成红安县安监局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

3、红安县汽车客运站

(1)候车厅疏散通道不畅;

(2)车辆进出口处,摩托车随意进出和停放;

(3)对外出租门面中的“知音超市”内,两具灭火器材均放置于不便于取用的地方,且一具失效;配电箱下有杂物。

4、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将军城中央大街建筑施工项目

(1)升降机未在醒目位置标识限载人数;

(2)塔吊基座杂物未及时清理。

(二)麻城市(3家企业、14处隐患)

1、麻城市凯龙化工有限公司

(1)轮碾车间有非防爆开关,配电间无挡鼠板,无绝缘胶垫,无消防器材,无个人防护设施;(建议立即整改)

(2)制药车间防爆螺母松动;(建议全数排查整改)

(3)球磨车间无操作规程,八角球磨机接地点数量不够;(建议立即整改)

(4)维修车间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操作规程未上墙;(建议立即整改)

(5)悬吊式炸药运输线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进行全封闭运行。(建议立即整改)

(6)包装车间定员4人,检查时现场作业人员为6人;(建议立即整改)

(7)隐患排查“两化”系统中未将成品仓库等列入重大危险源。(建议立即整改)

2、麻城市震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烟花、鞭炮混存混放问题严重;(建议立即整改)

(2)部分成品堆码超高,且未按堆码线存放;(建议立即整改)

(3)品名为“喜洋洋”的烟花系B级产品,超出经营范围;(建议公安部门进行无公害销毁)

(4)配送车不符合安全要求;(建议立即整改)

(5)库内成品有开箱现象;(建议立即整改)

(6)库区无安全操作规程;(建议立即整改)

3、麻城市福利院

无障碍设施不够完善,如走道及楼梯坡道扶手,卫生间扶手、挂钩等,没有在入口及电梯口等处设置无障碍标识。(建议立即整改)

(三)黄州区(2家企业,6处隐患)

1、黄冈市祥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疏散出口无安全标识;(建议立即整改)

(2)库房无标识牌;(建议立即整改)

(3)库里存有品名为K0204及K0201的违禁品共三件;(建议公安部门进行无公害销毁)

(4)值班室旁边两间房屋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且该房屋与库房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建议当地安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黄州区中商百货有限公司

(1)一楼无疏散标识示意图;(建议立即整改)

(2)配电箱处操作空间狭小。(建议立即整改)

    (四)高新区(1家企业,3处隐患)

    黄冈市东华客运有限公司

    (1)现场抽查的黄州至英山的大巴车内灭火器卡住,无法正常取出,全车内只见一把安全锤;(建议立即整改)

    (2)候车厅疏散出口被营业柜台部分占用;(建议立即整改)

    (3)站内柴油加油站现场未见等电位静电释放装置,加油机附近无防撞栏,加油枪无拉断阀。(建议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省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等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把严格执法作为推动企业落实责任的有效手段,从严查处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针对省督查组查出的38处隐患,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一一梳理,需立案查处的迅速查处,需限期整改的,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措施,并跟踪督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按期销号。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农村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开发区、工业园区、学校和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实现稳定好转。

    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安办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督办,全面加大明查暗访的频次和力度。继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会同市直有关单位,邀请专家和媒体,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

    省督查组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请红安县、麻城市、黄州区、高新区于2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办联系人:孙新平

    联系电话:0713-8388711

    邮箱:hg299@126.com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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