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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2015]4号
黄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办〔2015〕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步进行。 四、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县(区)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二是继续深化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在线访谈、座谈交流体会、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掀起“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热潮。三是组织开展“安监干部进企业送法律”活动,深入基层,与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面对面宣讲新安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安”。 (二)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开展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活动,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四)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行业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系列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本辖、本单位、本行业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确保竞赛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 (六)开展公益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委托有关单位,利用短信平台,在6月份向全市手机用户定时发送。二是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黄冈电视台、黄冈广播电台和公众聚集场所,定期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理念,营造良好社会社会氛围。三是开通和办好安全生产官方微平台。各县市区安办争取在6月份开通安全生产官方微博和微信,利用微平台,追踪安全生产舆论热点,第一时间实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解答公众的提问,遏制小道消息和谣言的传播,提高舆论宣传引导能力。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由市消防支队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八)组织参与“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示范乡镇”公益活动。认真总结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采取基层推荐、市安监局初评等方式,评选一批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党政同责、安全发展业绩突出的典型乡镇(街道),参与“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示范乡镇”公益活动。 (九)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要求,配合省安监局做好“六打六治”专题行、安全责任专题行、安全素质专题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宣传黄冈安全生产经验。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市县两级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请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于5月31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前提条件。联系人:李 俊 0713-8388711 电子邮箱:hg299@126.com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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