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上报数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各县(市、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上报数量下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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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上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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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上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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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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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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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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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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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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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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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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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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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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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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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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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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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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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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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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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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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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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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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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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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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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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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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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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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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分季度上报执法案卷。对于规定数量未完成的,案卷质量粗劣、制作水平低下的,将于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12号)、《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安监规〔2013〕1 号)、《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填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安监发﹝2013﹞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共同开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