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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6-19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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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监管[2013]47号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

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全市安监系统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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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全市安监系统2013年

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纠风办、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全省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纠办[2013]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安监系统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服务黄冈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行动计划”,以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入手,全面治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机关、协会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

由行政机关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及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三、治理内容

(一)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中介组织提供评价、检测、咨询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违规收费问题。

(二)整治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三)整治行政机关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办法与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专班协调推动”的方法组织实施。局机关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要按照市局治理专班的要求统一行动。于2013年5月份开始启动,10月底完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5月-6月)。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筹备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范围、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治理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市局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6月-7月)。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对照市局专项治理方案,结合社会、企业反映的安全生产领域涉企收费问题意见,以查突出问题、查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问题排查。一是行政机关层面。查找安监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要求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问题,是否存在将特定中介机构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的问题;二是行业协会层面。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会费,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利用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三是中介机构层面。是否存在超指导价格收费、虚拟技术服务项目、提供虚假服务等乱收费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继续按照省局颁布的《湖北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规范安全评价收费。做好监督检查,防止涉企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

各县(市、区)安监局对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对典型个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及时纠正处理。对地方纠风办通报的企业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跟踪问效。自查自纠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15日前报地方纠风办的同时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督查整改(7月至9月)

各级安监局要根据自查或企业反映意见,认真梳理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好落实整改及建制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局治理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违规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办检查,纠正和查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跟踪督办,限时整改落实。

(四)规范总结(10月)

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全市安监系统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10月10日之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及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科学制定治理方案,严密组织,狠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度,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促进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地方纠风办的统一部署,主动听取相关企业意见,认真查找各种涉企乱收费问题。对组织不力,不能发现存在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企业举报线索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活动,按时反馈检查情况,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防止涉企乱收费的制度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四)从严查处,问责到位。按照专项治理“四抓”(抓发现、抓查处、抓典型、抓曝光)的工作要求,对涉企乱收费问题要做到真抓、敢抓、会抓,做到投诉举报问题件件有回音,坚持有案必查,问责到位,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

附件:

1、市安监局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涉企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涉企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安监局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专班

组  长:郑涤尘    

副组长:石军、胡剑锋、王国防、严宜红、曹玉海

成  员:李道明、王习知、王正东

冯新堂、黄园、李俊、漆虹

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监管二科,具体协调处理日常工作,黄园兼办公室主任,刘东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0713-8623063。


附件2:

涉企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问题类型

问题

涉及收费

项目

涉及企业

涉及金额

(万元)

处理情况

纠正问题

清退金额

(万元)

其他

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费

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服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

行政机关所涉企协会、学会违规收费

中介机构违规收费

注:请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附件3:

涉企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案件情况

处理情况

类别

立案件数

查实涉案金额(万元)

涉案人数

党纪处分

政纪处分

组织处理

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费

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服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

行政机关所属涉企协会、

学会违规收费

中介机构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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